在這之前,我學的是「語學」
從今以後,想精進的是「文學」
語,就是詞,包含形、音、義。
這是學校與官方為了達到【書同文】,訂定的標準語或共通文。
相較於內涵,形式上的教學更容易了解與通俗。
一直以來,我想把語法,也就是這個語言的規則通曉
從品詞、文型、發音、用法,試圖想將所有看的見聽的到的形式
都要有一個讓人說服的解釋。
的確,我對日文有了整體的概念後,學習上暢行許多,不至朦朧無知。
甚至思考是否該探究古典文法。
不過現在的我對語法現象的求知,似乎心中有了界線。
因為修了近代文學史、看了大河劇,讓我對古典文學有深一層的接觸
但既然都稱為古典,學習現代日本語的我,也就不再深究下去了。
那些古典文法,就靠現有的語法知識與語感去體會吧。
詞是點,句是線,那麼現在我要朝「面」前進了。
這幾天我在研究句法,當詞性等正確觀念導入後,接下來就是進入文句的階段。
句的概念有了之後,接下來就是利用表達語意的句,織成進階的言語表達:『修辭』
簡略的提及常見的修辭法:「比喻、比擬、代換、對照、反語、漸層、重複、誇張、
曲言、句讀、押韻、疊音、倒置、省略、接近...」
然後藉由各段落組成,表現情境與說明,編織成一個完整主題。
那就是「文」「文章」延伸出的學問,就是『文學』
語學,不用碰觸很多單字,碰到的單字也只要將它分類:名詞、形容詞、動詞、副詞...
為了是組織ㄧ個框架,用學說來解釋,或著解釋一個學說。
文學不同。
文學而言,字句的結構當然要符合文法,更重要的是其修辭與表現的藝術價值。
如此一來,使用的語彙不只講究通順,更要準確、精練、生動、優美。
期望有一天,我寫出來的文章不僅實用,還能打動人心
在那之前,要先學著欣賞。不光只是音義與品詞,
而是聽覺、視覺、感覺、知覺的層次了。
聽、讀、說、寫、譯